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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在這裡重新開始,一年多一點點之後;
走過很多喧嘩的路段,原來偶爾孤獨是一種渴望的幸福。


在三月初心神不定的日子換了一種心態紀錄,
久了也就如止水般平靜了,
只是還不習慣這樣的方式對自己以外的人是否公平,
總是不能太貪心,
所以定義不擁有才會更自在。


被看見、被肯定是幸運,
如果只剩下10分鐘,我有什麼可以展現,
什麼足以代表我這個人的全部呢…


現在的人生要什麼呢?
總是做好每個選擇或冒險後,最壞的打算,
永遠不可能滿分,永遠都有大於自己的人存在;
就算什麼都沒了,失敗也證明自己曾經嘗試努力過,
至少,曾經奮力過了。


持續在人與人之間擺盪,
老朋友和新朋友之間、
珍惜的和喧嘩的之間。

還是有自己絕對不想就這樣放棄的東西,
例如吉他,所以要重新開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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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impleviv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